问题 | 拆迁安置房买卖公证合法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拆迁安置房买卖已办理产权登记的有法律效力。买卖拆迁安置房应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缴纳首付款后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及房产证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一、房产过户给子女有哪些手续 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的手续因过户方式的不同而不同。 第一、继承房产过户 1、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需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区公安局办理自己的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需要携带上述的材料以及自己的身份证件、被继承人的房产证或者是其他形式的房产证明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交易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第二、赠与过户 1、父母与子女签订书面的赠与书,之后,赠与书交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2、父母与子女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进行房屋赠与过户手续办理的登记。 3、交纳相关的税费。 4、凭相关凭证和材料办理赠与房产过户手续,取到新的房产证。 第三、买卖过户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2)合同签订后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农村房屋赠与如何办理过户? 1、办理过户的流程 (1)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形式。 (2)受赠人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以及过户费。 (3)双方要到房子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赠与行为的公证。 (4)双方携带材料(房产证、申请书、身份证、公证书、交税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转移的申请和登记。 (5)所有的手续办完后,赠与人就可以将房子交付给受赠人。 2、办理过户的注意事项 (1)房屋的赠与不同于普通的买卖,属于一种无偿的行为。 (2)房屋的赠与行为一旦进行了公证,就不可以撤销。 (3)房屋的赠与办理过户时也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 三、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之前要怎么办? 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前转让的方式: 1、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 2、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合同里面都写明双方的约定; 3、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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