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限制了离婚自由吗 |
释义 | 不会,从社会朴素观点来看,结婚离婚是个人的自由与权力,国家不应该过度干预;而法律真相是“离婚冷静期”的前提是尊重离婚自由原则,不会干预婚姻自由。具体介绍如下: 1、离婚自由并不是绝对的自由,而是相对自由。要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不是说离就离,除了该登记的登记该起诉的起诉,还要符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否则社会不稳,国家混乱。 2、“离婚冷静期”不是绝对强制适用的。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不是限制婚姻当事人的离婚自由,而是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提供适当的时间让双方冷静思考,避免草率离婚。 所以我们就知道了这个问题的答案了,那就是离婚冷静期有诸多限制,例如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这句话如果换句话来说的话,就是说在离婚中,想离婚的人是可以有权利选择自己到底是要通过协议来离婚来解除夫妻关系,还是要通过诉讼来离婚解除夫妻关系。如果是诉讼离婚,那么就不允许适用离婚冷静期这个制度。 一、现在离婚是不是要等一个月 现在离婚是需要一个月冷静期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现在离婚不是必须有离婚冷静期,这主要是根据当事人选择跟离婚的方式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离婚冷静期的适用原则是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离婚冷静期适用的条件是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起诉一方可以直接持起诉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冷静期是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在这30天内双方任意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是使用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而不适用于诉讼离婚的情形。 法律规定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在于通过离婚冷静期让夫妻双方谨慎对待婚姻,给自愿离婚的当事人设置适当的时间“门槛”,促进当事人冷静和理智思考、妥善抉择。避免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的情形发生。这样既能保障离婚自由,又能保障双方作出正确冷静的抉择、保护好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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