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者享有职业转换费用和残疾人就业补贴的权利,如果申请被拒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首先,应该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有关部门重新审查申请。如果复议仍被拒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进行维权。此外,还可以寻求相关律师进行咨询和代理维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工伤者职业转换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支付。 2.《残疾人保障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对残疾人就业给予扶持和帮助,并实行残疾人就业保障制度。残疾人就业扶持资金从财政预算中列支,工伤保险关系人员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残疾人就业补贴等。 3.《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案件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决定是最终的行政行为。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律师可以承揽当事人授权的案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和其他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