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债务到期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到期债务怎么界定
    第一,债务的履行期限已届满;第二,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停止清偿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态,如无相反证据,可以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到期债务应该怎样清偿
    (一)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二)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三)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人,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其破产。
    (四)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三十一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4: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