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市优质工程申报条件 |
释义 | 1.必须是烟台市优质结构工程; 2.工程竣工验收后,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没有发生质量问题或隐患,且自竣工验收至申报时间不超过三年; 3.工业工程的生产能力已经达到设计要求,各项技术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达到本专业省内先进水平; 4.住宅小区组团工程申报评奖的,其小区内的住宅建筑和公共配套设施的单位工程必须全部是烟台市优质结构工程,同时住宅工程应达到基本入住条件,且入住率在40%以上。 评选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的项目,一般应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评选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的项目,一般应获得国家级优秀设计奖或省、部级优秀设计奖。从国外引进技术装置的工程项目和中外合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其国外设计部分,需经项目主管部门(国务院工交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部门)审定,确认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行贿送礼,不得超标准接待。对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消申报和获奖资格。 评选国家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包括 1、新建的大中型工业、交通、农林水利、民用和国防军工等建设项目; 2、五万平方米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 3、二万平方米以上设施配套的村镇; 4、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大中型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 5、对发展国民经济具有重大意义的其他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九条 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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