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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案子移交到了检察院多久会通知你
释义
    案件移交检察院的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一、检察院讯问嫌疑人后笔录包括哪些内容?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1、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
    2、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
    3、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
    4、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侦查结束后会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拿到案件后检察院在三日内告知嫌疑人家属,通知嫌疑人委托代理人。检察院启动审查程序,对卷宗查阅,讯问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审查结束后,做出是否起诉的决定。以上就是为您做出的解答,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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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4:5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