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不在农村农田可以继承吗 |
释义 |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很多年轻的农村人都纷纷去到了大城市打拼。随着也将自己的户口转为城镇户口。那对于这类人他们是否可以继承自己的父亲在农村里面所分到的田地呢?以下就是网小编为您编写的有关于“户口不在本村,父亲分到田地能继承吗”的相关法律知识。 户口不在本村,父亲分到田地能继承吗 户口不在本村,父亲分到田地能继承我们是不能继承的。 农村土地怎么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中的继承问题分别做了规定。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的问题,首先应明确的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户做单位进行承包的,对此,《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农户还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由家庭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关于因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的问题,一种意见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承包方的一种财产权利,应允许继承,即合法又利于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虽有一定道理,但对继承的问题应当考虑我国土地承包的性质和实际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农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项权利,具有成员权的性质和保障农民基本生活的功能。 如果承包时承包方的继承人不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城镇落户,也就没有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权。如果承包方的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其已依法承包了一份土地,再允许继承,将因继承而获得两份承包地,显失公平。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为缓解人地矛盾,体现社会公平,对因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其承包地不允许继承,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严格用于解决人地矛盾。 承包地虽然不允许继承,但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如已收获的粮食等,作为承包人的个人财产,应依照《民法典》规定继承。《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继承开始后,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协议办理。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自承包人死亡时开始继承,而不必等到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才开始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主要考虑到,林地投资周期长、见效慢的特殊性。如果不允许林地继承,不利于调动承包人积极性,可能出现乱砍滥伐,破坏生态的情况。因此,林地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无论继承人另有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是在另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落户,还是取得城市户口,在城市就业,在承包期内,都有权继承。应注意的是,同耕地和草地一样,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林地承包也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也不发生继承问题,应由家庭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当然,此时被机车功能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应按《民法典》的规定继承。 户籍不在农村,那么对于父亲分到的田地可以继承吗 如果你的户籍不在农村,那么对于父亲分到的田地你是不能继承的。 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不是本村村民的子女,是不能续包的);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通过上面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比较清晰的了解到:户口不在本村,父亲分到田地能继承我们是不能继承的。如果您对于上面知识还有什么疑问,网为你提供律师在线服务咨询,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该内容由 王华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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