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委员会职责是什么 |
释义 | 业主委员会主要履行的职责有九点。 1、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4、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5、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6、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7、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8、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所产生的纠纷; 9、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能。 业主委员会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 (2)定期报告有关决定执行情况,提出物业管理建议; (3)在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后三十日内,代表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续签、变更或者解除物业服务合同;(4)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5)督促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限期交纳; (6)组织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方案进行书面确认,并监督实施; (7)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8)组织筹集专项维修资金; (9)组织业主委员会换届和补选工作; (10)完成业主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主要履行的职责如下: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八)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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