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赔偿程序是如何进行? |
释义 | 1.提出赔偿请求。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受理赔偿请求。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决定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受案。 3.审查内容。 4.对符合法定赔偿条件,决定予以赔偿的,制作《行政赔偿决定书》。 5.行政赔偿的执行。 房屋强拆如何进行行政赔偿 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受理的程序是如何的? 行政复议受理程序如下: 一、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 审查的内容包括:行政复议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其内容是否符合行政复议法的要求;是否有其他救济手段排除了行政复议,即对于法律不要求必须经行政复议后即可起诉的事项,应当审查行政相对人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是否已经受理;是否是重复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审查后的处理: (1)经审查,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决定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2)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针对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条例规定,首先由最先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受理;对于同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在10日内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在10日内指定受理机关。协商确定或者指定受理机关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行政赔偿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行政赔偿的程序如下:1.提出赔偿请求。 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受理赔偿请求。 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决定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受案。 3.审查下列内容:(1)赔偿申请是否属于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赔偿范围。 (2)有无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关于不予赔偿的规定情形。 (3)请求人是否符合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4)是否应由本机关予以赔偿。 (5)赔偿请求是否已过时效。 (6)请求赔偿的有关材料是否齐全。 4.对符合法定赔偿条件,决定予以赔偿的,制作《行政赔偿决定书》。 对本机关不负有赔偿义务的申请,应通知赔偿请求人向有赔偿义务的的机关提出。 5.行政赔偿的执行。 行政赔偿程序有哪些 程序: 1、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2、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3、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4、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行政赔偿诉讼由法院按照行政诉讼的程序进行处理。 公安交通行政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1、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2、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3、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4、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行政赔偿诉讼由法院按照行政诉讼的程序进行处理。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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