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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终止后能否签署补充协议?
释义
    合同终止后,不得签订补偿协议,根据《民法典》规定,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当事人阻止条件成就或促成条件成就将影响条件的成就与否。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内容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可协议补充,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则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一致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分析
    合同已经终止,不能在签订补偿协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九条【条件成就和不成就的拟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拓展延伸
    解释合同终止后签署补充协议的法律规定和限制
    合同终止后签署补充协议的法律规定和限制取决于具体情况。根据普遍法律原则,合同终止后一般不能再签署补充协议。然而,如果双方存在互利互惠的合理理由,并经过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法律并未明确禁止签署补充协议。此外,应注意合同终止后签署补充协议可能会面临的挑战,如证明原合同终止、补充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等。因此,建议在合同终止后谨慎评估法律风险,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根据普遍法律原则,合同终止后一般不能再签署补充协议。然而,如果双方存在互利互惠的合理理由,并经过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法律并未明确禁止签署补充协议。合同终止后签署补充协议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如证明原合同终止、补充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等。建议在合同终止后谨慎评估法律风险,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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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0:2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