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贷款期限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南宁个人自愿缴存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个人自愿缴存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八条 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借款人最终还款年龄最长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性不能超过65岁,女性不能超过60岁。贷款抵押房产的已使用年限加上贷款期限应低于30年,已使用年限从该抵押房产建成当年起按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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