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劳动仲裁的外地公司应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外地公司申请劳动仲裁的处理方式及所需材料概述。根据《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或根据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进行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时,需提交主体资格证明、仲裁协议及合同文本、支持仲裁请求的证明文件和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此外,还可申请证据保全以防证据灭失或难以取证。 法律分析 一、外地公司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实践中往往出现公司注册地和营业地不一致的情形,当出现外地公司想申请劳动仲裁应该如何处理呢?根据《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中规定“根据方便职工的原则,对该类争议的管辖问题,可以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按因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原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可以由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有关仲裁条款中约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申请劳动仲裁需哪些材料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与经济仲裁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这些材料通常有以下几种: (一)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 1、当事人是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仲裁当事人既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有是仲裁协议中的人。 仲裁当事人主要有三种类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1)仲裁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自然人情况的证明文件,通常是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工作单位和住所证明文件。 (2)仲裁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立注册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如中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和委托授权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仲裁协议及合同订立、变更和解除的证据。 这些证据主要是仲裁协议及合同文本及其附件,以及与本案有关的票据、信函等其他文字材料,鉴定证明,公证文书。 (二)支持其仲裁请求的证明文件。 这类证明文件有两类。一是发生委员或造成经济损失、侵权事实和损害后果证明材料及文件。一是请求的法律法规文件。 (三)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根据案件的性质提供与案件密切相关的证据:如质量检验报告、化验证明、鉴定结论等证据材料。 (四)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还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是提供证据事实、证据事实是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 2、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要进行编号,著名证据表明的事实,证据的来源。证据材料是复印件的,还应当注明证据材料的原件在何处,复印人要加盖印章,注明复印的日期。提供证人证言的,还应指明证人的住所。提供证人的,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所、证人与本案事实的关系等。 3、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证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 结语 外地公司申请劳动仲裁时,根据《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或根据劳动合同的仲裁条款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仲裁协议及合同文本、支持仲裁请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当事人在提交证据材料时应注意编号、来源、复印件盖章及证人信息等,如有需要,还可申请证据保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 【制定仲裁规则及指导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四条 【委托代理】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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