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争议仲裁地点如何确定? |
释义 | 劳务派遣纠纷的仲裁管辖地点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于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伤赔偿,员工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如果用工单位有责任,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或推诿责任,员工可以向法院起诉,将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作为共同被告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分析 一、劳务派遣纠纷哪个地方仲裁管辖 因劳务派遣产生劳动争议的,而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劳务派遣员工工伤应该找谁赔偿 首先,遭到工伤伤害的员工可以先根据法律规定,确认是否属于工伤。而按规定,员工工伤主要包括以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其次,根据以上,确认可以认定工伤的,主张工伤赔偿时按以下处理: 1、向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派遣单位有为派遣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当员工受伤时,应该由派遣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协助调查核实工伤的事实。所以,员工在工作时间、场所或上下班途中受伤的,应该第一时间接受治疗并申请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工伤认定。 2、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只是这种双方约定的补偿办法不能对抗被派遣劳动者直接向劳务派遣单位主张工伤补偿的权利,因此,当被认定为工伤后,可以直接向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索赔。 3、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当派遣员工受伤后,若用工单位有责任的,也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双方或三方对赔偿协商不成,或是对方互相推诿,可以向法院起诉。 派遣员工因履行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用工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被告。因此,派遣员工可以将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作为共同被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劳务派遣纠纷的仲裁管辖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对于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伤赔偿,首先应向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用工单位对员工造成损害,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协商不成或对方推诿,可向法院起诉,以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被告,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法生效时间】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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