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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是谁?
释义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及申请方式。调解委员会由职工、用人单位和工会代表组成。申请调解可以书面或口头。口头申请时,调解组织需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当事人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乡镇、街道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的主任由工会成员或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法律分析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是: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拓展延伸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及其职责是什么?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包括雇主代表、工会代表和中立人员,他们共同负责处理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雇主代表通常由企业管理层或人力资源部门的代表担任,工会代表则由工会组织推选产生。中立人员则是指独立于雇主和工会的第三方,通常是具备相关法律背景的专业人士。他们的职责包括听取双方争议的陈述、调查相关证据、协助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最终作出调解裁决。他们必须保持中立、公正和保密,并根据法律规定履行职责。通过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企业劳动争议可以得到及时、公正的解决,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结语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包括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申请来寻求劳动争议的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当事人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或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调解委员会的主任由工会成员或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通过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企业劳动争议可以得到及时、公正的解决,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八十条 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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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2:4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