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司注册的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公司法人股东的资格证明;4、监事、董事、经理的任职文件以及对应的身份证复印件;5、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或公司指定代表;6、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7、注册地址使用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