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保修期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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