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骗取出口退税罪能否单独成立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具有如下特征: 首先,侵犯的客体复杂。它不仅侵犯了我国的出口退税制度,还侵犯了国家外贸经济秩序和国家财产所有权。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实质是以虚假手段骗取国库收入。 其次,从犯罪的主体和客观方面来看,骗取出口退税罪是税收犯罪中犯罪环节最多、技术性最强的犯罪。它是由各个不同的犯罪主体在不同环节实施相互关联的不同犯罪行为组成的罪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四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