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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证处委托书的有效期限是多少?
释义
    法律分析:一、公证处委托书的有效期限是多少?
    公证处委托书的具体有效期主要由委托人来决定,但应该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协调一致后共同决定。若委托书中有明确的办理期限,委托书的有效期以规定的时限为标准;若委托书中没有明确委托期限但有明确委托事项的,委托书期限以委托事项办完为止;若委托书中既无委托期限也无委托事项的,委托书长期有效。
    二、公证处委托书公证的注意事项
    公证处委托书公证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民事诉讼,必须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代理权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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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5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