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是制度型的开放。 法律依据: 《制度型开放:全面对外开放的新阶段》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要适应新形势、把握新特点,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的对外开放,由点到面、由浅入深,从深圳等经济特区率先启动,扩展到东部沿海、沿江、沿边与中西部内陆地区;从浦东开发开放,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从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一带一路”建设,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已进入由器物层面转变为制度层面,即由商品、要素流动转变为以规则、制度开放为基础的新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