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江苏省内跨市异地就医需要备案。 备案流程如下: 1、申请人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医凭证及相关材料; 2、到当地社保局进行备案申请,并签订《异地就医协议书》; 3、社保局审核通过后,将《异地就医协议书》发放给申请人; 4、申请人到目的地就医时出示《异地就医协议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