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加入的构成要件如下: 1、原债务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 2、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 3、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分属不同的主体; 4、债务加入无须经过原债务人的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八条 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