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解除委托合同呢 |
释义 | 1、双方的任意权: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2、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一、委托合同终止有哪些后果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 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 委托合同终止的后果: 1、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应当赔偿损失;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 二、房屋销售代理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纠纷: 1、关于委托人的任意解除权问题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关于溢价款问题 双方当事人对溢价奖励的约定系双方共同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及法规,也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应当认定为有效。 三、委托事项未完成时可否要求退还钱款 委托事项未完成时如果有约定退款情形的或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是可以要求退款的,否则是不能要求退款的。法律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六条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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