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 (二)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 (三)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 (四)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 (五)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 (六)查处不正当竞争; (七)监督管理经纪组织; (八)合同行政监督; (九)广告监督管理; (十)商标注册和管理; (十一)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及提供社会公众信息; (十二)为市场主体提供监督管理和服务; (十三)国际合作与交流。 一、公司只可以使用一个名字吗 1、公司只可以使用一个名字,且必须使用一个名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且一个企业只能登记一个企业名称。 2、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企业登记机关)负责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具体规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本行政区域统一的企业名称申报系统和企业名称数据库,并向社会开放。 第三条,企业登记机关应当不断提升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四条,企业只能登记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受法律保护。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否有执法权 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执法权。 1、市场管理监督管理局其监管职责涵盖了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物价、餐饮监管、酒类产品监管等部门职责。 2、现在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基本都是以整合工商局、食药局、质监局三个执法单位基础上而成立的,有行政执法权。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或履行国际条约时所采取的具体办法和步骤,是为了保证行政法规的有效执行,而对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件所做的具体的行政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