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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强制基本特征?
释义
    1.具有具体性。行政强制措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具有强制性。
    3.具有限制性。它属于行政限制行为,而不是行政赋权行为。
    4.具有预防性。
    5.具有临时性、应急性。
    6.从属性和独立性相结合。
    7.具有非制裁性。
    8.具有可诉性和法律性。
    一、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
    (1)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
    1、告诫;
    2、陈述和申辩;
    3、制作执行决定书;
    4、送达;
    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符合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除行《政强制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
    二、行政强制执行申请期限是多久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当事人申请行政救济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在三个月内,依照本法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之前,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决定、行政强制执行决定,显然也不能将该决定视作事后强制执行行为所执行的基础决定,它被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所吸收。特别要注意的是,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权属于法律保留的事项,其他任何规范性文件都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2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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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3:4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