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物业公共收益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利用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由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交纳的停车费; 2、利用公共区域或物业共用部分获取广告费; 3、利用公共区域或物业共用部分获取出租费; 4、其他应当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收入。 物业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包括小区的道路、照明、电梯、水电设施等的维修和保养; 2、管理费用:包括物业人员工资、社区服务、保安巡逻等管理费用; 3、公共卫生费用:包括小区内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和垃圾清理等费用; 4、绿化维护费用:包括小区内植物的养护、绿化带的维护和美化等费用; 5、其他费用:包括保险费、税费、维修基金等。 综上所述,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