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离婚也能影响孩子的抚养权吗? |
释义 | 离婚后禁止探视孩子的解决方法包括协商、调解和寻求法律支持。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争议。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可能会被法院执行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当事人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但需注意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离婚后禁止探视孩子的解决方法是:1、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2、如果无法协商,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3、如果以上方法仍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支持。 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起诉解决争议。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据此,当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这方有可能会被法院执行拘留、罚款等。 一、小孩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十六条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 第六十七条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对方不履行协助探视权该如何 对方不履行协助探视权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当承担协助执行的责任。拒不履行协助对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应当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得强制执行子女的个人和探望行为。因此,一方不履行协助实现探视权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绝履行协助责任的相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如果孩子已经满了八岁,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不得强制执行探望权。 结语 离婚后禁止探视孩子的解决方法包括协商、调解和寻求法律支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争议。同时,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个人和单位可能会被法院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因此,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需注意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绝履行协助责任的相关个人和单位,而非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