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意思
释义
法律分析:
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人称为第三人,不能对抗第三人是指不能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对第三人不生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随便看
债务人赠与房产,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吗
附义务赠与合同如何撤销
赠与合同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债务人赠与房产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有什么条件
赠与合同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有哪些标准
附义务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协议的权利属于形成权?
债权人撤销权案件赠予撤销的行使的条件
债务形成之前的赠与能否撤销
对公益性赠与债的撤销权能否行使 法律问题
对公益性赠与债的撤销权能否行使
对公益性赠与到期债务的撤销权如何行使
对公益性赠与债的撤销权是否行使
对公益赠与债的撤销权能否行使
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赠与合同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规定是什么?
赠与合同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标准是什么?
赠与合同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债务人拒绝接受赠与,债权人能否行使撤销权?
赠与债务双方能否撤销权利转让
赠与合同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标准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规定是什么
债务人赠与财产,债权人是否可以行使撤销权
赠与合同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标准
债权人撤销权在赠与合同中的行使
和解让步的撤销
和解书
和解条款
和解条约
和解通知
和解委员会
和解效力
和解协议
和解要件
和解原因
和解员名单
和解债权
和解债权人
和解政策
和解证书
和解制度
和平
和平安全区
和平边界
和平变动
和平部队
和平初约
和平的维持
和平调整
和平法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1/20 16:5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