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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贿选村干部构成何种罪名?
释义
    贿选村主任属违法行为,但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五条,村民可向相关机关举报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手段破坏村委会选举,机关应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不正当手段当选的村主任当选无效。
    法律分析
    属于违法行为,贿选村主任一般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拓展延伸
    贿选行为的法律定性及其刑事责任
    贿选行为是指候选人或干部在选举或任职过程中,以贿赂手段获取选民支持或干部职位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贿选行为涉及多种罪名,具体定性取决于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一般来说,贿选行为可能涉及受贿罪、行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等。受贿罪是指候选人或干部以贿赂方式获取选民支持或干部职位,行贿罪是指他人以贿赂方式向候选人或干部行贿,贪污罪是指候选人或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滥用职权罪是指候选人或干部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贿选行为的刑事责任将根据具体情节和法律规定进行认定和追究。
    结语
    贿选行为涉及多种罪名,如受贿罪、行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以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对于贿选村主任,虽然一般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但村民有权向相关机关举报,相关机关应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贿选行为的刑事责任将根据具体情节和法律规定进行认定和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五条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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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0:2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