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务分包可以开劳务费发票。总包方向发包方开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后,把完税凭证复印件提供给分包方,分包方携带分包合同与地税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机构所在地地税机关出具的外出经营证明,到工程所在地地税机关开发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