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谁来承担精神病妻子的扶养义务? |
释义 | 成年子女结婚后父母仍需承担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终止。夫妻间的扶养义务以婚姻关系为前提,离婚后转化为帮助义务。根据《民法典》,离婚时一方有负担能力应给予适当帮助。父母对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与父母子女关系的存在相关,不受子女婚姻影响。尽管配偶的扶养义务与父母的抚养义务可能竞合,但父母仍需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有权要求抚养费。 法律分析 结婚前即患有精神病,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对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该子女结婚而终止,在该子女离婚后,父母应当继续承担抚养义务。 一、夫妻间的扶养义务以婚姻关系存续为前提,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承担的不是扶养义务,而是帮助义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除了扶养义务之外,夫妻离婚时还有帮助义务,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不难看出,扶养义务和帮助义务的分界线为离婚之时,换言之,扶养义务以夫妻关系存续为前提,一旦离婚,扶养义务就此终止,同时转化为帮助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二、父母对已经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仍然负有抚养义务,这种抚养义务,不因子女结婚而终止。父母对已经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抚养义务,基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而产生,只要这种父母子女的关系存在,抚养义务就必然延续。当然,在该子女与他人缔结婚姻,配偶的扶养义务与父母的抚养义务竞合时,父母对该子女的抚养可能处于休眠状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父母抚养义务的终止,并不妨碍该子女向父母提出付给抚养费的要求。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子女结婚而终止。夫妻离婚时,扶养义务转化为帮助义务,其中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此外,父母对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仍负有抚养义务,婚姻并不终止此义务。因此,子女可以向父母提出付给抚养费的要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可以由双方协议或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二节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二节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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