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在合并后必须在30天内通知债权人。如果合并前公司未清偿全部债务,新公司需要承担债务。债权人有权采取保全措施。注意事项: 1.通知、公告。 公司在达成合并协议后的30日内必须进行公告或通知债权人。 2.债权人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3.合并后公司承担。 如果公司在合并之前未能清偿全部债务,原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合并后设立的新公司或存续公司承担债务偿还责任。《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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