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验收不合格怎么处理 |
释义 | 商品房验收不合格首先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对商品房进行完善。如果是主体结构存在问题,完全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当事人可以起诉主张开发商因严重违约请求解除合同。 一、法律规定房管局退房的条件是什么? 法定条件,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购房合同义务的,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出现下列情况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1)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 (2)开发商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发商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3)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4)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规划,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和朝向,影响购房者居住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5)无法得到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 (6)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 (7)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二、房子质量问题怎么办 遇到房屋质量问题,户主可以先和开发商进行协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主体结构存在问题,完全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买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三、出现哪些问题可要求退房 合同退房可以解除以下问题: 1、面积误差超过3%; 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3、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使用; 4、因开发商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 5、开发商改变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和朝向; 6、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7、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给予合理期限后仍未交房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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