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如果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导致疾病或者职业病,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如果疾病或职业病与工作任务无关,就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此时,可以通过雇主责任保险进行赔偿。具体赔偿标准由保险合同约定,协商一致后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由保险机构承担责任。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意外事故受伤、患病,或者在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职业病,应当认定为工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投保工伤保险。未依法参保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办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并缴纳应当缴纳的保费。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四条:责任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赔偿标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明显的不合理之处。未约定赔偿标准的,应当按照合同缔结当时相应的市场价格、成本等因素,在合同成立时所在地有关方面合理确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