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是否需要携带离婚证再结婚? |
释义 | 离婚后再结婚需要带离婚证,结婚登记需要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和离婚证书。根据《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完成登记后确立婚姻关系。再婚登记不一定需要离婚证,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无配偶声明。没有具体规定再领证需要带离婚证。 法律分析 首先要肯定的是离婚再结婚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你是单身。离婚后再婚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1、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离了婚再结婚登记需要带离婚证吗 需要的。 离婚后再结婚,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 5,再婚当事人的离婚证书: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法院调解书、法院离婚判决书。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再领证需要带离婚证吗 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必须携带离婚证。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语 离婚再结婚需要携带离婚证,无论是双方复婚还是一方与其他人结婚。具体情况分为两种:一是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想复婚的,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离婚证并发放结婚证;二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没有离婚证,需提供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结婚登记需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和彩照,再婚当事人还需要提供离婚证书或相关离婚凭证。办理再婚登记时,没有规定必须携带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结婚需要出具户口簿、身份证和无配偶及直系或旁系血亲关系声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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