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就会构成行贿罪。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行贿罪的定罪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