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 |
释义 | 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如下: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的全球营业额总和需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其中至少有两个经营者的中国境内营业额需超过4亿元人民币。 法律分析 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如下: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第三条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营业额的计算,应当考虑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特殊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该内容由 迟国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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