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日期以哪个为准 |
释义 | 股权交割日认定是以变更日期为准。股票交割是投资人买卖股票后付清价款与转交股票的活动。投资者在委托购买股票成交后,应在规定日期限内付清价款并领取股票。 一、股权质权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股权质押是可以优先受偿的。 股权质押,是指将股权作为债权的担保,股权质权人在其债权清偿期届满没有受偿时,因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质权人有权转让其所占有的股票、股份,通过股票、股权的转让变现,并从转让价款中优先受偿。 这种优先受偿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质权人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清偿。 2、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优先受偿。 3、质权人就出质股权所生孳息,有优先受偿权。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净日的区别 除净日在股市指一个特定日期,如果某一上市公司宣布同时派发股息及其它非现金权益(例如红利股份、红利认股权证、以折让价供股等),在除净日之前一日持有它的股票的人士(即股东)可享有全部该等权益,在除净日当日或以后才买入该股票的人则不能享有该等权益。股权登记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受发行公司的委托,将其所有股东持有的股权进行注册登记。股权登记是确定或变更具体股票持有人及其股权的法律行为,是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也是规范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过户的关键所在。 三、退市后股民的股票怎么办 退市后股民的股票处理方法如下: 1、新三板交易,上市公司退出A股市场,重新申请在新三板市场上市的,股东可以在新三板市场进行股票交易; 2、按持股比例清算; 3、卖壳再上市,如果上市公司能让其他有实力的公司注资重新上市,股东持有的股票也可以交易,因为退市只是暂时锁定一年。 四、退市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3、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股票退市的后果如下: 1、破产; 2、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3、重新上市; 4、进行交易。 总之,退市后可能会破产,可以向上市公司进行索赔,但是清偿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普通投资者一般排在最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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