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收入证明 xxx: 兹证明xxx是我公司员工,在xxx部门任xxx职务。至今为止,一年以来总收入约为xxx元。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盖章。 日期:x年x月x日。 《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 申请支付令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法律客观: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