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体罚或变相体罚侵犯了学生的什么权利?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体罚或对学生实施变相体罚侵犯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身体权、人格尊严,并且规定了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和相应的处罚措施。同时强调了体罚学生是违法的,因为未成年人是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的特殊群体,需要特别关心和爱护。 法律分析 体罚或对学生实施变相体罚侵犯了他们的以下权利:首先,体罚侵犯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其次,体罚侵犯了学生的身体权,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自己身体权利的权益。 第三,体罚或变相体罚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老师体罚学生的,情节较轻的,由所在学校或者教育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除由学校或者教育部门给予纪律处分外,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罚款、拘留等);构成故意伤害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 1、严禁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如有发现,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并且勒令学生不准向家长、学校反映的教师,学校一经发现,将进行严厉处罚,并要求其在全校师生大会上做检查2、有情节较为严重的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教师,学校除要求其赔偿学生医药费、报请教办给予相应有处分外,该教师两年内不得享受任何奖励,不能参与各项荣誉的评定3、情节恶劣、造成学生身体严重伤害的教师,学校将报请上级行政机关,并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为什么不能体罚学生 因为老师体罚学生是违法的。未成年人是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的特殊群体,具有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特征,非常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给予特别的关心和爱护。作为自然的人,未成年人的生长发育需要家庭和社会给予物质上的支撑和精神上的呵护,离开周围的人和社会的支持,就不可能正常发育,甚至不能维持生命。 作为社会的人,他们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社会的影响,社会的文化、风俗、传统、习惯、生活方式和各种意识,都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影响未成年人的意识和行为,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有责任扩大对未成年人的积极影响,避免或减少消极影响。 结语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是违法行为,侵犯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身体权、人格尊严。教师体罚学生不仅会受到纪律处分,还可能被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学校要严格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对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教师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学校也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爱护,避免或减少消极影响,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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