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男方欠女方钱写什么离婚协议
释义
    离婚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男方欠女方钱怎么写离婚书
    为了避免纠纷,可以聘请律师代书离婚协议,欠钱让对方出具欠条。离婚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离婚男方不要女方出抚养费可以吗,离婚协议男方欠女方钱
    抚养孩子是夫妇双方的义务,一般法院会判决不抚养孩子的一方给另一方出抚养费。
    当然也有不出抚养费的情况。比如说,夫妻双方都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最终协商为要孩子的自己抚养,不需要对方出钱。这样的协商结果法院也是认可的。若是让法院判决,那肯定不是这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子女是未成年人,作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向另一方要求支付抚养费。需要增加抚养费的情形: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离婚男方欠的钱女方要还吗
    要看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并不是说在离婚之后对方所欠的钱就一定需要偿还,这个还需要考虑到是不是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果对方是出去赌博之类欠下的赌债,那么另一方是不需要偿还的。通常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离婚协议书男方要写还是女方的要写
    当然找律师代写离婚协议书,是需要支付费用的。根据你们双方是否涉及财产,财产金额具体是多少等问题,收取的律师代书费是不一样的。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可由夫妻单独一方来写,也可双方协商共同订立,但是无论是由谁来写,最后需要双方签字确认。
    因为离婚协议是约束男,女双方的,可以看作是合同的一类,既然是约束双方的,就需要双方对内容都签字表示认可。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可由夫妻单独一方来写,也可双方协商共同订立,但是无论是由谁来写,最后需要双方签字确认。如果自己不能搞定的,可以委托律师代书。
    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里男方欠女方钱,日期快到了,男方还是不给,可以起诉吗?
    离婚后男方欠女方钱不还可以带着材料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即可。如果对于欠条没有明确的还款时间,需要与欠款人协商,然后重新写一份书面承诺或是录音作为证据。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9 8:5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