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注销分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注销分公司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应当注明具体的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原件; 3、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决定;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 6、分行单独开立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算证明; 7、分公司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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