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化妆品需要在药监局备案吗 |
释义 | 化妆品需要在药监局备案。 根据法律规定,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上市前,按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要求》,对产品信息进行网上备案。备案的产品信息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认后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政务网站统一公布,供公众查询。 化妆品备案流程: 1、用户注册。品牌方和实际生产企业通过网络分别在非特备案系统申请用户名和密码(注:本条例针对委托加工类企业) 2、网上备案 (1)品牌方向所在省级药监局申请备案,并获得备案号; (2)实际生产企业利用前述品牌方备案获得的备案号关联产品生产信息,并向所在省级药监局再次申请备案。 备案成功后,获得一个备案号,和二条可公开查询的备案信息。 3、样品检测。送检样品数量根据实际包装容量而定。 4、现场审核。 (1)品牌方将现场审核材料送至所在市级药监局进行现场审核。 (2)实际生产企业将现场审核材料送至所在市级药监局现场审核。(注:一般最快1周可完成,正常需要2-3周。) 化妆品备案准备以下资料 1、产品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下同); 2、产品销售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3、产品生产工艺简述; 4、产品技术要求; 5、产品检验报告。 综上所述,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当按要求进行产品备案。 【法律依据】: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 已获《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增加生产新类别的化妆品,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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