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带上身份证在健康证办理处领取健康检查表,按表上要求逐项填写清楚,贴上本人照片。2.凭健康证办理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到收费点办理缴费手续等待领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