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人已经赔偿过,但被害人认为赔偿方式不合理,是否可以再次要求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害人可以再次要求赔偿,但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需要明确赔偿的内容和标准。其次,被害人需证明被告人的赔偿方式不合理或未能完全赔偿损失。最后,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支持再次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千六百五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调解、仲裁;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认为公诉机关起诉的罪名不当或者认为被告人对其造成的损害赔偿不足的,可以在公诉机关起诉前或者审判机关审理期间,向审判机关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3.《刑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害人认为已经达成的或者已经生效的民事赔偿协议,能够证明被告人未完全赔偿损失或者赔偿方式不合理的,可以再次请求赔偿。”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九)》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告人已赔偿被害人因犯罪所受经济损失并已履行完毕,但被害人起诉要求重新计算或者补偿的,应当受理。” 总之,被害人如果认为被告人的赔偿方式不合理或未能完全赔偿损失,可以再次要求赔偿。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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