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康复费用管理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工人有哪些特殊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工伤康复费用应由用人单位的保险公司承担。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工伤职工,我国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规定,使其能够得到更加全面的康复保障。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 补充医疗保障: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工伤职工,当用人单位的保险公司承担的工伤康复费用不能满足其医疗康复需要时,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予以补充医疗保障。 2. 经济补助:对于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困难的工伤职工,在康复治疗期间,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3. 支付方式: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康复费用的方式应采取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的方式,以减轻其经济负担。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工伤康复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第十五条规定:“城乡低保人员、临时困难救助供养人员、军转干部和其他救助对象的住院医疗费用和临终关怀费用、大病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机构按照相关政策负责支付。医疗救助机构支付不足部分的医疗费用,在当地政府财政核定的补助标准内补足。”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百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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