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沈阳公积金异地转出办理在什么位置 和平管理部和平北大街48号(省妇女会馆对面) 沈河管理部沈河区惠工街159号(地铁二号线金融中心站B出口南侧) 铁西管理部铁西区艳粉街61号(203路终点站对面) 皇姑管理部皇姑区宁山西路5号(百鸟公园西南角) 大东管理部大东区大东路175-1号(永丰社区西侧) 浑南新区管理部浑南新区沈营路29-14号(哈尔滨啤酒厂对面) 于洪管理部于洪区黄海路20号 沈北新区管理部沈北新区中央路77号 苏家屯管理部苏家屯区牡丹街63-1号 新民管理部新民市战前大街112号 辽中管理部辽中县南环路1号2门 法库管理部法库县龙山路7号 康平管理部康平县康平镇中心路64号 铁路分中心和平区砂阳路618甲。 二、沈阳公积金转出条件 1、职工工作调转,其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转出我中心机构缴存; 2、职工已在异地新单位设立公积金账户,且稳定缴存半年以上; 3、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出账户,须停缴封存半年以上; 4、职工本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