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银行等金融机构通常会将长期无交易、往来的账户设置为“长期不动户”,并暂停对该账户收取费用或提供服务。但在具体操作上,不同银行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了解相关银行规定之前,我们难以对“什么等暂不设为长期不动户”进行准确的回答。根据我国《存款保险条例》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银行在处理长期不动户时,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并告知客户。通常情况下,银行会将长期不动户的时间周期设定为一年或三年,同时要求该账户在此期间内无任何交易或往来,才会被认定为“长期不动户”。对于暂不设为长期不动户的时间周期和标准,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银行等因素有所不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长期不动户的处理方式也并非一成不变。银行在处理长期不动户时,应当告知客户相应的处理方式,并在一定期限内通知客户。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暂停账户服务;清理账户余额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不活跃账户监测机制,及时发现不活跃账户,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活跃账户被利用进行非法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