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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问什么
释义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哪些手续
    律师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哪些手续如下:1.授权委托书;2.律师事务所公函;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4.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户口本或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6.律师执业证。凭上述材料办理会见通知,将会见通知和介绍信交看守所即可会见。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是什么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如下:1、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2、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3、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4、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5、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可以会见律师吗
    关于犯罪嫌疑人可以会见律师吗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犯罪嫌疑人可以会见律师吗?
    可以会见律师,犯罪嫌疑人享有以下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申请复议权。
    5、对与本案无关问题的询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6、核对笔录的权利。
    7、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8、参加庭审的权利。
    9、辩护权。
    10、反诉权。
    11、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12、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13、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14、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15、申诉权。
    16、获得赔偿的权利。
    二、律师申请会见嫌疑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律师执业证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3、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4、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三、辩护律师有哪些基本义务?
    1、执行辩护职务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属守律师的工作纪委和职业道德规范;
    2、必须认真履行辩护职责,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不得故意歪曲或捏造事实,毁灭证据或制造假证,不得与被告人相互串通,包庇被告人使其逃避应得的惩罚;
    4、对在担任辩护人期间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要保守秘密,不得泄露;
    5、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要严格遵守监所的有关规则;
    6、要按时出庭,遵守法庭守则,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
    7、在庭审中要尊重司法工作人员,维护公安、司法机关的尊严。
    虽然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可以会见律师,但是律师也是根据证据材料及法律制度行使辩护权的,如果相关的证据显示当事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辩护律师不会为犯罪嫌疑人作无罪辩护,辩护律师的存在是要保障司法公正,而不是协助嫌疑人逃避法律制裁。
    相关内容:辩护律师何时可以会见?
    一、辩护律师何时可以会见?
    会见时间。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时间,由现行刑诉法的“第一次讯问后”提前至“第一次讯问日起”,并且新刑诉还删除了现行刑事诉讼法中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须经侦查机关批准的限制。完全吸收了律师法的规定。
    2、会见手续。新刑诉吸收了律师法第三十三条,“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三证)即可会见的规定。
    3、会见程序。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的规定,取消了现行刑诉法侦查阶段的会见侦查机关根据情况可以派员在场的规定。对一般案件,律师会见直接向看守所提出,看守所必须最迟在四十八小时内予以安排,这一规定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实践中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必须经办案机关安排的问题,但是看守所“四十八小时”的宽限,在实践中可能会带来新的问题。而且“四十八小时”一旦成为常态,会直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的整体会见效果。
    4、会见范围。与律师法不同的是,新刑诉虽然取消了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侦查阶段的会见应经侦查机关批准的限制,但是增加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人员的,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的限制。因此,实际上,与现行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相比较,律师侦查期间会见在押人须经侦查机关批准的范围扩大了。即律师会见权比现行法律规定明显减小。
    5、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面不被监听。
    新刑诉在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面上的规定全面吸收了律师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但是又与律师法有明显的区别。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当中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都有权利委托律师来为自己进行辩护,而对于被告一般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当天就可以进行会见了,所以需要及时的主要律师的会见时间,才能在第一时间争取自己的权利最大化。
    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吗
    可以。《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哪些手续?
    关于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哪些手续?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哪些手续?
    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的手续包括签署委托协议书、律师事务所出具证据等。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二、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后会通知家属吗?
    1、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后会通知家属
    收拘被拘留人时,拘留所应当告知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规定。
    收拘被拘留人后,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2、人被拘留后,家属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清楚了解刑事案件
    刑事拘留是涉嫌犯罪,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被拘留的人会羁押在看守所里。羁押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毁灭或隐匿证据、串供、逃跑或者再次犯罪。但被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一定构成犯罪,而只是具有犯罪的嫌疑,所以我们通常称呼其为“犯罪嫌疑人”。
    刑事案件分为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拘留是在公安侦查阶段,搜集犯罪证据。
    (2)找专业刑事律师咨询
    亲友被拘留会面临哪些处罚,会拘留多长时间,以及怎么争取减刑,无罪等可以咨询刑事律师,律师会普及法律知识,告知家属需要做什么。同时被拘留后家属无法探视也打听不到什么消息,只有通过律师会见,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传达家属的关心,了解到案情。这里提示家属,切勿相信找关系“捞人”,殊不知多少骗子就盯着这样的家属,最后被骗钱骗物不说,还耽误了取保的最佳时机,后悔都无处要说法的。我们遇到过不少家属钱花了几十万,也没效果,也要不回来。
    (3)如果有承办警官联系方式可以尝试了解相关信息
    被拘留一般公安会通知家属的,有些公安会电话告知家属。邮寄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家属在接到拘留通知后要尽可能的了解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时间、拘留的看守所、涉嫌的罪名等,同时还应保留承办警官的联系方式。
    (4)去看守所给亲人送衣服存钱
    一般被拘留都是公安突击抓人,犯罪嫌疑人没有带衣服。家属可以给看守所的亲人存些生活费、送点衣物,买些日用品,改善伙食。
    根据现行法的规定,现行犯、重大犯罪嫌疑人都有被刑事拘留的可能。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可能会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而根据规定,在侦查期间家属是一定不能会见的,律师要想会见,首先要接受委托,且在会见的时候需要提交委托书等的材料。
    相关内容:刑事拘留如何解除 ?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以上四种情况均需办案机关对刑事拘留予以解除。但在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2、对具有刑诉讼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3、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公安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办案规范》规定:
    第二十六条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持以下手续:
    (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专用证明;
    (二)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
    (三)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征询其对所聘请律师的意见。如表示同意让其在聘请律师的《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确认。
    
     该内容由 刘传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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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