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调查取证权的法律规定及其意义 |
释义 | 律师调查取证权是律师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的权利,包括申请取证和自行调查。律师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和通知证人出庭,也可凭执业证书和事务所证明自行调查。 法律分析 律师调查取证权,是指律师在执行律师业务活动过程中所享有的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和收集获取有关证据的权利。受委托的律师享有申请取证权以及自行调查取证权。具言之,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具有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权以及申请法院通知证人出庭的权利。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拓展延伸 律师调查取证权的法律保障及其重要性 律师调查取证权是法律体系中为律师确保有效履行职责而设立的重要权利。法律保障了律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的合法性和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自由获取相关证据,为当事人提供更有效的法律援助。律师调查取证权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它有助于保障公正审判的实现,提供了更充分的证据支持,促进了案件的合理解决。此外,律师调查取证权还有助于揭示真相、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因此,确保律师调查取证权的法律保障是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社会的重要举措。 结语 律师调查取证权是确保律师有效履职的重要权利,法律保障了其合法性和权益。它有助于保障公正审判、提供充分证据支持,促进案件合理解决。此外,律师调查取证权还揭示真相、保护当事人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确保律师调查取证权的法律保障是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社会的重要举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四十一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第四十二条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第四十三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第四十四条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第五十八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 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