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年两审没有取消,机动车从注册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年检: 1、营运载客汽车5年内每年检验一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一次。 2、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内免检,从2020年11月20日起,7-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放宽至每两年检验1次,即10年内仅需上线检测2次,分别是第6年、第8年;10年以上的,延续每年检验一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一次。 3、载货汽车及中型、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内每年检验一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一次。 4、摩托车和其它机动车每年检验一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